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政监资料库  |  职能部门信息  |  学会协会信息  |  国际  |  不良反应
您现在的位置: 华源医药网 > 政策与监管 > 政监资料库 > 药品降价 > 文章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公布107种中成药价格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发改委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9-30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药品定价程序,经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我们制定了部分中成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价格表附后),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价格的107种中成药均为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其中,甲类19种,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一);乙类88种,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见附件二),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此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于11月15日前制定并公布本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并报我委备案。浮动后的价格不得高于现行实际价格,具体由地方掌握。

二、本文附件一和附件二未列的规格,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与表列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提出定价意见,在本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上报我委,由我委制定并公布最高零售价格或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在我委制定公布价格前,可暂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三、执行附件一和附件二中GMP价格的企业是指通过国家GMP验收并取得GMP证书的生产企业,具体企业的名单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认证公告》为准。

四、根据中国中药协会组织专家论证推荐,经地区协调会和专家评审会审查,确定天津中药制药厂等企业生产的部分品种按优质优价原则执行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一、二)。

五、各地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附件一规定的药品价格从2003年10月15日起执行。附件二所列药品价格执行时间以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附表:一、19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88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国家计委关于整顿维生素C、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四种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青霉素钠盐粉针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氨苄青霉素等部分中管国产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乙类药品价格制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27种国家计委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国家计委关于制定公布69种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30种抗感染类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4种抗感染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制定公布262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盐酸布桂嗪等4种特殊药品价格的通知
推荐阅读
分类广告

华源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1996-2006 HYE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源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