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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3种药品1月20日起执行最高零售限价
作者:徐梅    文章来源:重庆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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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从本月20日起,对头孢丙烯、氧氟沙星等23种非标准规格品药品执行最高零售限价。

根据物价局的通知,此次执行最高零售限价的药品包括头孢丙烯、氧氟沙星、氯霉素等20个常用抗生素药物,以及乌洛托品等几种其它药品。其中250毫克×6片的头孢丙烯片剂,每盒最高零售限价为55.8元;8毫升的氧氟沙星滴眼液,最高零售限价为5.2元。据了解,氧氟沙星是常用抗生素,目前市场上8毫升的氧氟沙星滴眼液因生产厂商的不同,零售价格从3.5~13.8元不等。头孢丙烯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的第一个可用于治疗儿童中耳炎和鼻窦炎的口服抗生素,目前零售价为57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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