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到明年年底,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实现门诊患者临床实验室间部分检验结果互认。
据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从明年起,北京市将在二级医院逐步实行检验结果互认,首先在公立医院实行,民营医院和企业医院做下一步考虑。从今年6月1日开,北京市的50家三级医院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已实现互认,但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仅限于门诊病人,急诊、急救病人则需要复检。目前,互认的技术手段还在不断完善中。
北京市卫生局已专门制定了临床检验结果通用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临床实验室所用的各种仪器、试剂、校准品等也进行了统一。北京市临床检验中心每年将对临床实验室进行一次督导考核,不合格单位将被取消检验报告互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