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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疗卫生机构“敏感”岗位人员要轮岗
作者:王艳明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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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兰州1月4日电 为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甘肃省日前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其“敏感”岗位人员实行轮岗。

所谓的“敏感”岗位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负责基建工程及药品、医用设备等采购、管理的岗位。甘肃省要求,这些岗位 的分管领导原则上每4年必须轮换,科主任和药械采购人员每2年必须换岗。

与此同时,甘肃省还建立了医药购销领域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凡经执法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在药品、医用设备等购销活动中,存在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商业贿赂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许在甘肃省内参加任何形式的招投标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也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药品、医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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