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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联系人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SFD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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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范重大药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源头控制,巩固药品GMP认证成果,建立药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近日,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推出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联系人制度。

具体做法是采取市县联动,分工负责,对全市大、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等8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联系人制度,将具体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工作,对药品生产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每月至少对相关企业联系一次,及时掌握企业的信息,消除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把高风险药品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杜绝生产环节的掺杂使假现象,有效的保障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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