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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渠道出问题 谁开票谁负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星辰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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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药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今年,为保障市民用药环境,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执法力度,推出一系列措施保障市民安全用药,其中一项就是建立“谁开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浙江省去年共完成药品抽检13079批,其中在监督抽验的基础上,针对性监督抽验11866批,不合格2356批(假药78批),不合格率为19.9%。同时,全省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27万起,移送司法机关116起,逮捕29人。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药品监管的重点是流通渠道。地下药品交易屡禁不止,主因是药品购销已形成“地下链”。其中药贩子是第一环,承担“收购”任务。药贩子以极低价格收药以后,再通过非法渠道以低价返回市场,或者把药交给上线的“收购商”,或者自己摆摊售卖。

省药监局为规范药品、药械流通秩序,建立了“谁开票谁负责”的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并对挂靠经营、出租柜台、药品采购渠道进行清查治理。也就是说,所有药品流通的经办人,都必须签订责任制,一旦药品流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药监部门将首先从这个责任人处查起。

同时,对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产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严防特殊药品(精神类、麻醉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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