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近日提出,全市今年将着力整治15类医药违法违规行为。
这15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医疗机构和科室中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
医疗机构不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实行科室承包单独核 算,科室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和私设小金库;
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中索要、收受回扣和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政策规定;
对中标药品不按合同采购,或向中标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接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等生产、销售企业或者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介绍病人到本院以外做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而收取回扣、提成;
在医疗服务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差,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医疗器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
在销售过程中主动采取宴请、给予回扣、折扣和其他好处等违反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
卫生行政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部门、生产经营企业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商业贿赂行为;
采取夸大药品、医疗器械疗效等方式诱导、欺骗患者的各种虚假广告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