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政监资料库  |  职能部门信息  |  学会协会信息  |  国际  |  不良反应
您现在的位置: 华源医药网 > 政策与监管 > 政策信息 > 地方动态 > 文章正文
浙江:医生开处方“龙飞凤舞”无法辨认属违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从4月1日起,浙江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如果再像以前那样“龙飞凤舞”,潦草到让人无法辨认的地步,就属于违法。 

浙江省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政府规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4月1日 起开始施行。

据了解,这部规章在规范汉字使用方面,除了对出版物、证件、招牌等有要求外,还对医疗机构使用规范汉字提出明确要求。如果有医务人员在出具病历、处方、检验报告等用字不规范,潦草得让人无法辨认,就属于违法。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卫生部强调医院必须先救人后收费
卫生部副部长:把内涵建设作为医院管理重中之重
卫生部:滥用抗菌药现象减少
卫生部将整顿改善医疗执业环境
[黑龙江]医院小病大检查乱收费问责院长
处方立新规牵动多重约束力
儿科处方药坚决不许在医院外配
卫医发(2007)66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解读处方管理新规
卫生部:开处方应遵循经济有效原则
推荐阅读
分类广告

华源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1996-2006 HYE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源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