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和部署,决定由市局领导分别带队,组成10个督查组分赴重庆市24个区县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督查,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07年4月29日至5月4日,督查组对市主城区、渝西、渝东南、渝东北及库区部分区县进行了督查。督查组根据市局督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基层,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0余家。从整个督查情况看,各区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安全都比较重视,药品安全检查组织有序,基本覆盖了辖区药品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相关人员在职在岗,信息渠道畅通,应急机制基本建立,药品安全整体状况较好,全市未出现药害事件。
督查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零售药店分类管理实施不到位,特别是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规定执行较差;二是零售药店存在虚假违法广告代理销售保健食(用)品,消毒用品的不规范行为;三是部分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对疫苗、生物制品冷链管理、效期管理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缺疫苗、生物制品的温度记录;四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生物制品冷链管理不规范,存在药品未按规定温度储存现象。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均予以明确指出,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限期整改,责令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并将复查情况上报市局。对个别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单位,除依法严处外,还要求分局将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进行重点监管。对于涉及普遍性和难度较大的问题,市局还将进行总结整理,待集中研究后进行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督查方面,分别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委等部门领导带队的6个食品安全督察组,于2007年4月30日至5月4日,先后赴24个区县进行了食品安全督查。其中,5月4日,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琳带队的市食品药品督查一组,赴奉节县进行了“五一”期间的食品药品督查工作。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查组与奉节县相关部门及时交换了意见。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部分单位的整改、跟踪和复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