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30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文件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力以赴做好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相关文件精神上来,深入开展讨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改进和加强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各种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抓住机遇,加快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通知》精神,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药品安全状况,及时研究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准确处理药品安全事件。
三是突出任务重点,切实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际效果。一是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严厉打击注册申报弄虚作假行为;二是继续整顿药械生产秩序,采取飞行检查、跟踪检查、有因检查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频次,加强检查力度;三是规范药械流通秩序,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清查治理;四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品种和企业的教育、警示和告诫力度;五是深入推进“两网一规范”建设,深入开展“药品打假在农村”行动,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六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推进药品监管执法职责落实到位。加快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尽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严格药品审批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扩大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的审批事项。大力推进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鼓励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协作,完善联防联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彻底查办大案要案。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是提升能力素质,切实加强技术支撑和干部队伍建设。以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完善各地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八条禁令”、“五项制度”、浙江省机关“四条禁令”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改进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