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就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整顿药品市场秩序、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和《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和《意见》精神,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和《意见》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集思广益,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是切实按照《通知》和《意见》要求,进一步抓实抓好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和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切实解决好“为谁监管、怎样监管”的问题。要以《通知》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快推进本地区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要根据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确保取得成效。
三是狠抓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药品监管事业提供根本保证。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认真落实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队伍。要狠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的落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紧紧围绕全系统年底前创建成省文明行业的目标,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树立江苏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