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完成了2007年度86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到期重新认证工作。
首批颁发的GSP证书于2007年8月到期,根据《广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GSP证书有效期届满,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重新认证的申请。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充分研讨和论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重新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掌握情况,通知到位。重点对2002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认证的连锁经营总店及各门店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深圳市需要重新认证的企业情况,主动将有关通知和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企业和人员。二是划定重点,严格把关。从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入手,了解在岗人员的持证、场所设施设备等情况,重点对质量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证明进行把关,要求其必须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提高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三是结合日常监管巡查,开展药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普查工作,对企业进行评估后确定重点检查项。四是客观严谨,依法开展换证工作。仔细对照现行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重新评定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换发新的GSP认证证书。
下一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新一轮认证工作为契机,对深圳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情况进行梳理,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