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全省药品抽验计划,省局组织省药品检验所和各市药品检验所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告:
一、2007年第三季度完成计划抽验情况
省药品检验所和17个市药品检验所第三季度共完成计划抽验2182批,不合格药品112批,不合格率为5.13%。其中从生产企业抽验365批,不合格药品6批,不合格率为1.64%;从经营企业抽验828批,不合格药品29批,不合格率为3.50%;从使用单位抽验989批(包括医院自制制剂),不合格药品77批(6批为医院自制制剂),不合格率为7.79%。从药品使用单位抽验的药品不合格率高于从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抽验的药品不合格率。
二、2007年第三季度省药品检验所完成抽验药品191批(见附表1-1、1-2、1-3),不合格药品4批(见附表2-2、2-3);涉及52家被抽样单位,其中生产企业17家,经营企业22家,医疗机构13家。
三、全省17个市药品检验所共完成计划抽验药品1991批,涉及被抽样单位530家,其中生产企业75家,经营企业191家,医疗机构264家,不合格药品108批(见附表2-1、2-2、2-3、2-4),不合格率为5.42%。从生产企业抽验305批,不合格药品6批,不合格率为1.97%;从经营企业抽验735批,不合格药品26批,不合格率为3.54%;从使用单位抽验951批,不合格药品76批(6批为医院制剂),不合格率为7.99%。
四、公告附表3所列药品为市药品检验所抽验,经核查认定为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假药。
对本公告附表所列不合格的药品及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假药,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局稽查局。省、市药品检验所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进行跟踪抽验。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附表1-1:省所从药品生产单位抽验药品情况
附表1-2:省所从药品经营单位抽验药品情况
附表1-3:省所从药品使用单位抽验药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