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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整治药械广告初见成效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SFD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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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以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全省广告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取得初步成效。

4月份,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沙市主要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以书面形式责令媒体停止发布33条违法违规广告;对常德市辖区内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3个药品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同时向社会进行公告。此外,该局还采取定期沟通的方式督促有关媒体认真把关,自觉抵制违法广告;要求生产企业加强诚信自律,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发布广告。经过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使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该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对广告审查监督管理从内部职责分工、广告审批(备案)程序,以及时限要求、广告监测、监管通报、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使职责更为明确。

二是在严格审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基础上,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和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广告及时告之广告业主纠正,并督促有关媒体停止发布,对未及时停播(刊)的违法广告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三是及时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内容,曝光违法违规广告。对冠用知名人士、患者名义及扩大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市场的销售。

四是加强与宣传、出版、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形成了整治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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