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员服务平台-战略合作伙伴-网上展厅-医药招商-资讯中心数据中心政策监管研究开发健康养生医药企业华源企业网娱乐影院名站导航网站地图注册
济南严防不合格药品进灾区 保证捐赠药质量
  • 作者:甄真    文章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2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对捐赠药品及医疗器械实行备案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捐赠境内生产的药品,必须是经国家局批准生产、获得批准文号且符合质量标准的品种,有效期限距失效日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捐赠境内生产的医疗器械应是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生产,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且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捐赠人对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负责,捐赠时须向受赠人提供产品清单和检验报告。

我市要求,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生产企业捐赠的药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捐赠药品实行备案制度,如果接受药品的受赠人(如红十字会部门等)要求对捐赠的药品必须出具药品检验机构的药品检验报告的,市药检所将按急件处理并免费检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捐赠药品质量的监督监管,保证捐赠药品质量安全,严防不合格药品流入灾区。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1996-2007 HYE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源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