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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种药品价格将封顶 降价后药店不得减少销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半岛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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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20ml规格的精氨酸注射液每盒18.2元,25g:500ml(5%)规格的复方氨基酸18AA注射剂每瓶20元……从1月26日起,精氨酸等354种2101个规格的药品将全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这也是今年青岛市首次出台最大规模的药品降价政策。

据了解,此次公布降价的354种药品包括1768个

规格的GMP标准药品以及333个规格的专利、原研制及单独定价药品,其中不仅涉及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普通胰岛素注射剂、苯巴比妥等GMP标准的常用药品,还包括华瑞制药有限公司20g:100ml规格的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剂、三菱制药(广州)有限公司25g:500ml(5%)的复方氨基酸18种注射剂等原研制药品。此次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均是按照药品的通用名称制定,杜绝了少数药品生产厂家将同一种药品更换商品名,抬价后重新上市的可能,不少药品出台的最高零售价格将比目前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降低5%~10%。 

另外,青岛市物价部门还表示,除了这2000多个规格药品价格将执行最高零售价格,此次降价措施还规定,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同时,零售包装单位内含2支以上注射剂的,医疗机构在折零出售给患者时,必须按照该零售包装单位零售价格除以包装数量,计算单支零售价格,不得随意抬高单支药品的零售价格。

这些药品开始执行新的最高限价后,青岛市价格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对相关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的跟踪调查,并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一旦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青岛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迅速上报,并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而发现医疗机构销售限价药品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明显变化的,价格主管部门也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市物价局已经将这354种2101个规格的药品明细公布在青岛市价格信息网上,市民可登录网站查询详细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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