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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ww.moh.gov.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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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着力推进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医院管理和卫生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医疗机构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要清醒认识经济社会变革与和谐社会新理念对卫生改革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使全体卫生工作者自觉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己任,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低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把工作思路从单纯注重行业发展转移到全面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上来,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卫生工作全局的高度,综合分析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依靠多方面力量,共同研究解决的途径和办法。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城市社区,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地区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卫生服务差距。坚持从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入手,牢牢抓住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这一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一)全面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和边境防病工作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的培养,落实《吉林省疾病控制机构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全面提升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素质。利用中央转移支付、国债项目和地方配套经费,加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逐步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要求。

1、加强边境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能力建设,切实搞好边境地区疾病、水源、生态环境与病媒生物等监测工作,做好预警、预测,继续强化基础免疫工作,提高重点地区或重点人群的免疫水平,及时发现输入性病例,并严格控制二代病例发生。做好药品和消杀药械的贮备,建立和完善应急突发处理机动队伍,确保突发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2、全面提升疫情网络报告系统的功能,扩大乡镇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覆盖面,全省乡镇卫生院疫情网络直报率要达到75%以上。边境地区乡镇卫生院要全面实行网络直报。

3、做好鼠疫、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出血热、布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防治策略和艾滋病病人的救治政策,做好对外来人口、同性恋人群、特殊服务人群等重点人群筛查和干预,防止医源传播、做好母婴阻断和高危职业暴露人群的防护。全面贯彻吉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在完成100%DOTS覆盖率、70%发现率、85%治愈率三大总体目标基础上,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系统管理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指标,结核病防治机构病人追踪到位率、病人家属筛查率达到70%以上,切实提高结核病患者治愈率,控制结核病上升趋势。继续加强部门合作,做好布病、出血热防治,年内力争全省出血热疫情下降30%以上。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加强国民营养改善和慢病防治工作,实施慢病危险因素干预和健康管理,关注和维护学生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咨询工作。

(二)完善卫生应急机制,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制订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调查处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完善部门协调制度,健全部门间和地区间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快速协调发展。

(一)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省政府要求,2007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展到全省40个县(市)、24个城区和开发区,覆盖农业人口1400余万,参合农民将达1100万左右。 

1、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宣传,动员和引导更多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尽量提高参合率,扩大受益面。

2、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既要防止基金沉淀过多,也要防止基金透支。

3、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管理能力。

4、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坚决防止挤占、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5、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6、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7、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督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实施《吉林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要以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各市(州)、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搞好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104个乡镇卫生院和28个县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各市(州)、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启动和实施,保证项目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三)继续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要根据功能划分,进一步明确农村三级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理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大力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每个乡镇必须办好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研究制定乡镇撤并后,根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对继续保留的原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办法。要加强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服务功能,每个村至少有1名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的村医。全面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认真做好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继续加强学历教育和在职人员培训。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好“人才支援农村医疗卫生项目”,认真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院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努力实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培训一批人才,服务一方群众”的目标。 

四、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一)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规划。依据国家要求及我省实际,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将城市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阶段发展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确保完成省政府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考核标准,落实财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力,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生存和发展。在条件成熟的单位,探索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和对口支援制度,促进医疗资源共享。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投入,按标准解决业务用房、设备配置,加快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开展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各地要以区为单位完成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要统筹规划、坚持标准,要严格按照省关于创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使用范围使用。通过三至五年时间,使全省市、州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水平。

(四)开展“吉林省千名医生进社区”活动。从今年起,每年市、州所在地的二、三级医院要选择有经验的医生轮流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开展“吉林省千名医生进社区”活动。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培训、进修提供条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需求组织好对口支援,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能力。

(五)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尽快组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实施项目管理和监管职能。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监管、考核评价体系,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让百姓满意。严把人员、机构准入关,为社区卫生服务奠定良好基础。依法打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督导,及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五、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院监管,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1、巩固医院管理成果,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坚持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为重点,突出“质量、服务、安全、费用”四个关键环节,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和谐医院”建设。

2、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重点抓好医疗服务收费的公开,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开展医疗服务单病种收费和临床质量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要求,启动医院复核评价(评审)工作。对全省已评出的38家二甲医院、14家三甲医院进行复核评价,对不合格的医院进行限期整改和降等。

4、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的审批和准入制度,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开展对整形美容、口腔诊疗、民办医疗机构及医疗广告等项目的市场整顿工作,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5、加大血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对全省所有采供血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对管理上存在问题的机构除通报全省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坚决停业整顿。

6、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做好医疗差错的防范和医疗纠纷接待、处理等工作,医疗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7、加强临床检验工作管理,实行人员及技术项目准入。

8、发挥全省8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提高全省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二)积极推进“限价挂网、竞价采购”药品采购模式,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探索建立常态的药品集中采购运行机制。完善市(州)、县(市)两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和医疗服务收费制度,推进医疗机构等级收费制度,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三)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建立符合卫生事业单位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达到“搞活、增效、减负”的目标。厅直事业单位要在明年第一季度完成全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搞活内部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受聘人员的积极性。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

六、加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强化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管,依托“降消”项目,加强农村医疗机构产儿科建设,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覆盖率,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贯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抓好卫生城市(县城)的创建工作。重点抓好省会长春市和敦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争有新的突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到2007年底,使我省的卫生乡镇达到20%以上。继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和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切实做好全省农村120万人饮用水氟砷超标项目的水质检测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水质监测点,2007年,使我省农村生活饮用水项目监测点(县)达到70%以上,让广大农民喝上安全放心的卫生水。 

八、继续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加强卫生执法监督。

(一)加强医疗卫生法制建设,实施“五五”普法计划,进一步推动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强卫生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卫生标准的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强化卫生执法监督,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我省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内部监督工作;认真完成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针对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综合执法;加大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科技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卫生人才供求关系研究、卫生人才资源开发研究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资源研究,加快适宜卫生人才培养,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加强农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实施“万名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工程”,进一步落实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和社区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推动中高级卫生人才定期到农村和社区服务。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省内一流的医药卫生学术带头人队伍。

(二)继续做好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加强预防医学、家庭医学、康复医学以及护理专业人员培养培训工作,把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作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改善知识结构,增强服务能力.研究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的培养模式,丰富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手段,启动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乡镇卫生院等卫生管理干部培训。

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向“人民的好医生”乔淑萍、郭新同志学习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卫生队伍的思想实际,以服务宗旨教育为核心,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重点,不断增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实行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健全处方、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等管理制度,坚决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规范医药采购和使用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接受回扣等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十一、加强中医药工作。

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研究制订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医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发展,努力挖掘中医药文化瑰宝,传承中医药技术。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丰富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理论和实践.坚持中医药创新,研究探索防治重大疾病的新技术、新方法,推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积极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方面的重要作用,组织好重大科研攻关,集中力量在攻克疑难杂症和重大疾病防治难题方面力争有所突破。将中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范围.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强城乡基层卫生人员的中医药培训。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 

十二、进一步加强国际卫生交流与合作。

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落实与加拿大、日本等国签订的卫生双边合作协议以及合作机制。推动援外医疗改革,改善医疗队员待遇,建立健全援外医疗队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和资金,加强对国际合作项目的协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十三、加强全省卫生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

根据《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纲要》和省政府的要求,2007年将全面建设卫生政务与卫生信息服务网络系统 。

(一)建设吉林省卫生系统信息网络的统一平台,实现市(州)、县(市、区)网络连接,资源共享。

(二)通过网络技术,开展电子政务,实现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利于转变职能,提高卫生行政与业务的综合管理效能。 

(三)为民服务,开展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的综合医疗卫生服务。 

(四)整合卫生信息资源,避免信息孤岛,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形成规范有序的卫生信息网络系统。 

(五)通过信息资源的整合,推进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开展全方位的卫生信息服务。建设“信息化卫生、数字化医院”,以信息化推进医疗卫生事业上一个新台阶。

十四、加强新闻宣传和卫生信访工作。 

(一)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新闻宣传为桥梁和纽带,全面宣传卫生工作取得的成就,及时准确地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科学有效地传播健康知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总结既往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高各级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和广大卫生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卫生新闻宣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发布、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发布、基层集中采访、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澄清等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的策划,加强典型宣传,加强重大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卫生新闻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卫生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各项卫生工作服务,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和《卫生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将工作做深、做细,有效化解矛盾。要建立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直接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现象。从今年开始,卫生厅要把各地群众越级上访情况作为衡量地方卫生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医疗执业环境,注意区分信访群众与借机滋事人员,坚决打击借信访之名干扰、冲击政府机关和各类卫生机构的违法行为,维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卫生厅将加强对各地信访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信访工作人员培训,总结推广各地信访工作经验,发挥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纽带作用,增进社会和谐。

十五、认真做好老干部和干部保健工作。

要重视和支持老干部工作,及时解决离退休老干部的实际困难,在政治上关心他们,在生活上爱护他们,让老干部时时处处体会到组织的温暖和关爱。同时也要重视在职领导干部的健康保健问题,安排领导干部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确保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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