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政监资料库  |  职能部门信息  |  学会协会信息  |  国际  |  不良反应
您现在的位置: 华源医药网 > 政策与监管 > 政策信息 > 卫生部信息 > 文章正文
中国卫生部印发《卫生部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5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已于近日印发,5件法律、6件行政法规、30件部门规章列入立法计划。

5件法律为精神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法、中医药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初级卫生保健法;

6件行政法规为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营养改善条例、放射损伤防治条例;

30件部门规章包括卫生部非法人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业务主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管理办法,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修订),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管理办法(修订),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修订),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修订),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修订),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修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修订),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修订),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办法,戒毒医疗服务管理办法,急救中心(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外籍护士来华执业管理规定,性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的暂行规定,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卫生新技术评估与管理办法。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药监重新配置药品审批权
食药监办[2007]42号关于开展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药概念重新界定
药品注册要进行“三公示”
国食药监注[2007]121号关于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政协委员李连达:应该对药品审批权设监督机制
储亚平委员:药品注册存在法律漏洞
六问药品注册“漏洞”
药监局否认将对所有药品重新注册
推荐阅读
分类广告

华源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1996-2006 HYE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源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