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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五大举措“修复”医患关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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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从卫生部获悉,为了整顿和规范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从今年开始,围绕医院管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五大举措将在全国医疗机构逐步推开。

――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将按照《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规范,对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多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师暂停或中止其执业活动。对疏于管理、医疗事故频发的医疗机构,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及时救治急诊抢救的患者。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

――规范医疗事故鉴定,修订赔偿标准,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司法部门将与卫生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医疗事故鉴定主体。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行程序审查,医学会负责技术鉴定专家的管理并对鉴定案例进行复核。建立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仲裁制度,对医疗事故争议较大的案例,由卫生部门组织进行异地鉴定。研究修订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责任规则。

――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组织、引导医院和医务人员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靠第三方化解医疗纠纷。引导和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化解医疗风险。

――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医院内部治安防范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制订突发医疗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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