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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表示新药审批将建立特殊程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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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在海口参加“首届中国国际医药高峰论坛”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表示,我国将对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新药概念作出重新界定,已上市药品改头换面将不能再作为新药注册审批。

在本次论坛上,有专家披露,广东省药品网上竞价中,同一种阿奇霉素竟然有商品名97个,6440个药品经过厂家“变脸”竟生出49349个品规名,而美国一年“新药”才40多种。美国的新药都是真正的新化合物或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药物,但我国每年1万多个“新药”批件中,基本上都是药品改头换面后的产物,真正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新药仅20多个。

张伟说,当前药品注册申报有三大问题:一是申报数量多、质量差、水平不高;二是一些申报单位简单改剂型、改规格,规避价格监管;三是一些药物研发机构编造试验记录、伪造试验样品和数据,提供虚假申报资料。

张伟透露,正在修订公示中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了“新药”的内涵,控制简单重复申报。现行法规中“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按新药管理”的规定被取消。上述三类药按“新药”申请程序申报,但不再颁发“新药”证书,今后也不在“新药”统计之列;将引入“仿制药”概念,提高“仿制药”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 

张伟表示,对符合“新药”内涵的申报品种,国家药监局将建立特殊审批程序,对不同程度的创新设置不同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保护创新,并放开“新药”的技术转让和委托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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