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如发现制药厂、药店等场所存在问题,药监部门将可现场查封。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称,药监部门执法权力加强,今后单独执法时,也可现场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现场了。
7月26日,国务院公布《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8日,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重点强调实施细则中的突破点,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安监职责权力的加强。颜江瑛称,今后药监部门在执法时,可以直接进入经营生产场所实施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户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产品,包括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和设备;并有权现场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现场,而此前一般需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才能现场查封。
发言人称,实施细则强化了监管部门的职能衔接,避免在今后监管过程中出现监管部门之间衔接的漏洞。
我国将再推两批廉价药品
颜江瑛还表示,我国正在通过定点生产、直接配送、包装简化等方式,积极推行廉价药品。
早在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10家定点企业、18个品种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下一步我们会根据基本药物目录和农村、城市社区的药物需求,在第一批公布药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再根据情况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颜江瑛说。
国家投88亿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颜江瑛还介绍,目前正着手研究和实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以提高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项目总投资88亿元。
颜江瑛介绍,项目的目标是争取用3到5年时间,使中央级基础设施达到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技术手段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先进的水平,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能够承担法律赋予的各项任务。
项目主要包括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迁建、国家口岸药检所改造、西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六大项目。
颜江瑛指出,国家在“十一五”时期会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投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