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1月2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调拨计划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41号),现将涉及我省的2007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下达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07年度戒毒用美沙酮口服液收购计划:
负责供应的区域性批发企业:成都市医药公司
规格:10mg/10ml
数量:191776支
二、2007年度药用罂粟壳需用计划:
负责供应的省级批发企业:四川省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计划(千克)
生产企业
成都中汇制药有限公司
3500千克
四川亚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400千克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300千克
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
8500千克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23500千克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经营企业
四川省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14300千克
合计
60000千克
三、2007年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需用计划: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购买蒂巴因原料药计划:10千克,供应单位:甘肃省药物碱厂。
四、各省级供应单位应严格按规定做好美沙酮口服溶液和罂粟壳的供应和统计工作。成都市医药公司与四川省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应将每季度购买和销售情况及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企业因计划数量不足需调整计划的,可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调整计划。
六、年需求罂粟壳5吨以上的药品生产企业需直接向罂粟壳生产企业购买罂粟壳的,应报批准后,需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抄送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方可购买。
七、因罂粟壳生产企业批准计划数量不足,四川省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罂粟壳批发经营企业供应的基础上,可将剩余计划内罂粟壳调剂供药品生产企业使用,但应在调剂供应后5日内将有关情况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