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华医学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合理用药,我部组织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并将修改意见于11月15日前反馈我部医政司。《目录》电子版可从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联系人:洪 涛 焦雅辉
电 话: 010-68792209
传 真: 010-68792963
电子信箱:mohyzsylc@yahoo.com.cn
附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用药目录(草案).xls
社区卫生站用药目录(草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