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员服务平台-战略合作伙伴-网上展厅-医药招商-资讯中心数据中心政策监管研究开发健康养生医药企业华源企业网娱乐影院名站导航网站地图注册
国食药监械[2008]253号关于执行YY 0583-2005《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 水封式》行业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SFD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6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YY 0583-2005《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 水封式》标准(以下简称“YY 0583-2005标准”)执行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YY 0583-2005标准已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三腔型和二腔型胸腔引流装置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二、YY 0583-2005标准的范围和产品型式中未包括单腔型引流装置。单腔型引流产品可参照YY 0583-2005标准的相关技术指标制定注册产品标准。

三、胸腔引流装置的技术要求中包括无菌要求。鉴于目前医疗器械监管模式以及产品安全风险问题,单腔型和多腔型引流装置均应按照Ⅱ类医疗器械管理,该类别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四、请各省局和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尤其是单腔型引流装置)不良事件的监测,为今后修订行业标准以及判定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提供充足依据。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1996-2007 HYE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源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