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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规定:“坐堂中医”须有5年以上临床经验
作者:郭莹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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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店内“中医坐堂”,前厅看病,后堂抓药这一千百年来中医行医的传统方式,在遭禁多年之后将在石家庄等9个城市“重出江湖”。昨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将在这些城市的药品零售企业试点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

试点地区包括河北石家庄,辽宁沈阳,黑龙江齐齐哈尔,福建漳平,江西南昌,河南洛阳,湖南省长沙,广东深圳,陕西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服务。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两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命名必须采用识别名称加通用名称,即“XX中医坐堂医诊所”,不得再以名医、专家、医苑名义悬挂标牌,夸大名称。

“坐堂医”必须是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但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所有患者就诊都应登记,并使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由于之前一些药店存在以“坐堂医”的名义和形式,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咨询和推销等问题,2001年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药店内以“坐堂医”、“义诊”等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均被视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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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明
李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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