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政监资料库  |  职能部门信息  |  学会协会信息  |  国际  |  不良反应
您现在的位置: 华源医药网 > 政策与监管 > 各方评论 > 文章正文
医药定价首先该问药企还是市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有关部门近日公布《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规定今后医药价格制定程序将要经过成本调查、专家评审论证、听取各方意见、集体讨论、集体审议等五道完整程序。为公正起见,这五道程序都有不少严格限制,比如,进驻医药企业进行成本调查,必须有两名官员参与并签字负责;参与评审论证的专家实行随机抽选,定价之前可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试图通过刚性的制度、科学的流程彻底解决药价虚高问题,无疑是早就该走的一步棋。

不过,对于这个守则“暂行”后的实际效果,笔者还是有某种担心,甚至有一种无法抹去的疑惑:把问药企、问专家、集体讨论等等五道程序作为政府医药定价的依据,“大方向”正确吗?医药定价究竟首先该问市场,还是问药企、问专家?过去一些年里,很多药价(包括医院药价)其实都是政府确定或默许的,想必也是经过了专家评审论证以及集体讨论、审议的,不照样脱离客观成本而虚高得惊人么?

医药定价本是一件不太复杂的事儿,之所以旷日持久解决不了,不是药价本身有多复杂,也不是我们对成本的演算能力有多么低下,而是围绕着药价所构成的利益网太复杂。

产品价格的形成,不就是成本+利润+供求关系因素?而所谓“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无非就是借助政府权威,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规定药企只能获取合理的利润,且不能有欺行霸市、蒙骗患者等恶性商业行为。仅就成本而言,也许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

例如,原材料的购入纯系市场行为,某种原材料国内、国际市场价格几何,本来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至于厂房设备投资、机器折旧、能源消耗等成本,皆有账可查;人力成本、办公费用之类,行业内大家心中自有一本账。也就是说,在市场已相当发达的今天,除原材料以外的各种成本构成,其实也是一种公开的市场信息。既然市场基本可提供借以确定药价的所有成本信息依据,干嘛避简就繁,放着市场不问,而耗神费力地一个一个去问药企?即使“问”来的情况完全客观真实,完全相同的一种药,其生产成本肯定有所差别,难道抛开市场不论而允许一厂一价?

药监人员进驻药企问成本,其操作时的情景可想而知:有哪个药企不高喊自己的成本高、营利薄?全国药企6000多个,假如全由国家药监部门派员,想必怎样也忙不过来;假如委托地方药监担当此任,谁能防止“地方保护”和弄虚作假?从某种意义上说,把问药企作为医药定价的依据,几乎等于“与虎谋皮”,甚至仍无法脱离“药企报价、政府定价”的窠臼。

几乎任何腐败都缘自权力的“求租”或“寻租”。多年的事实证明,寻租者与求租者的接触面越大、接触机会越多,腐败就越甚。例如,药企申请新药就是“求租”或“寻租”者媾和的一种机会,我国每年批准的新药高达一万多种,在河边走得多、走得久,“湿鞋”的可能当然会大许多。并不是说监管者不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而是说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利益性接触”应该越来越少,笔者坚信,这应是一种趋势。问题是:一方面给药监人员提供如此之多的与药企直接接触的机会,一方面又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收取费用、接受医药企业给予的财物、接受医药企业的宴请和出国邀请、不得向企业提出个人要求”之类,这是不是有些“厨子训猫”般的滑稽?

《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规定的五道程序,看起来够完整、够细致,其实说不定恰恰走进了另一个误区:越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可能产生的漏洞越多。这也就像一架机器,零部件越多、功能越复杂,产生故障的概率越高。例如专家评审论证一项,它有那么重要么?如果把客观存在的生产成本作为药品定价的主要依据,而一般工作人员就能完成对药品成本信息的市场采集,何必劳烦那么多的专家学者并增加他们的道德风险?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过“五关”能降药价吗?
[四川]21个品种规格的药品执行新零售价
医药定价过五关 药监改革始起步
纪检部门参与药价制定
国食药监电[2007]13关于向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的通知
国食药监法[2007]74号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
《医药价格工作守则》制定
制定医药价格须经五道程序
重构药价体系内核
卫生部支持降低药价
推荐阅读
分类广告

华源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1996-2006 HYE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源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