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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更迫切的是强化内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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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在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改进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离不开有力的新闻宣传,离不开媒体的支持配合,离不开社会舆论监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2007 
年4月2日新华网)。

强化舆论监督,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清除郑筱萸等一群害群之马,重塑队伍形象,出台一系列措施后,采取的又一有力举措。但是笔者感到,要消除郑筱萸等腐败分子的消极影响,使人民用上、吃上放心的食品、药品,成为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仅靠定多少条规定和加强舆论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药监局要实施新政,必须要在强化内功上下功夫。 

我们欣喜地看到,新的药监局领导班子,为了防止再出现郑筱萸这样的害群之马,加强队伍建设,接连出台了很多政策规定,如,“五项制度”、 “八条禁令”、“岗位轮换”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应该说这对遏制药监系统的腐败现象,能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是从以往反腐败的实践看,一些制度也好,禁令也罢,如果不抓住问题的实质,与之配套的措施跟不上,都有可能成为“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空文。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以及各行各业所定的规则并不少,但是往往收效甚微,主要就是表面上看轰轰烈烈,但实际上却大而哗之,不切合实际,没有落到实处。

食品药品监督,关系国计民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只有强化内功,才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要强化内功,除坚持“八条禁令”等制度规定外,最关键的是要紧紧围绕相关官员权力,进行限制、分解、制衡这个核心,深化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变少数人权力为多数人参与,变一个部门决定为多个部门共议,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使相关官员一刻也不能腐败,想腐败也没有空子可钻。唯此,才能真正从源头上治理药监系统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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