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跟踪是药品经营企业取得《GSP认证证书》之后对其实施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另一种称谓,它是督促企业规范经营的一种手段。近年来,基层的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县级以下的企业,由于经受不住市场的考验,有的退出市场,有的则采用压缩开支的方法来维持生存,无形中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相去甚远。
目前,药品经营企业已进镇入村,农村的经营业主为立足市场,要与有先天优势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大打价格战,微薄的利润既要支付工资又要照顾税费开支,应该说是举步维艰。其经营的规模、品种、范围及地点与在县城城区经营的药品经营企业有着天壤之别。然而,GSP跟踪检查使用的是《GSP认证现场操作规范》这一把“标尺”,他们的实际困难、经营现状只能理解,不能对我们监管人员思想带来麻痹,也不能委曲求全。作为直接监管的药监部门,要在咬住市场规范、操作规范不放松的前提下,既要让他们生存与发展,又要他们规范操作。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可以取得显著效果。
拓宽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有的药品经营企业主认为,GSP认证只不过是形式,通过了就万事大吉,简单地认为后期的事情是县级局跟踪检查的事情,无关紧要。并且,抄处方、做纪录、搞验收等麻烦又不能带来效益,更不能唤来顾客。针对这种情况,市场监管人员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对企业进行耐心教育,让他换位思考,直到其改变认识、端正思想为止。
媒体是舆论监督的工具,发展与区域内媒体的合作关系是搞好药品市场监管的重要途径。经常性地报道那些操作规范、信誉度高的企业,帮助其扩大知名度,增加社会影响力,发挥其在本行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对问题多且屡教不改的企业,在行业内树立典型,必要时向社会予以曝光。
经常组织县内的经营企业主、质量负责人在企业之间开展相互观摩活动,必要时请那些工作扎实的业主帮助指导后进企业。为他们搭建一个互动的平台,建立融洽的关系,共同探索如何立足农村市场,将企业做大做强。
明确GSP跟踪检查项目
现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经营者看来内容比较复杂,我们要根据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与日常监管经验相结合,抓住《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操作办法(试行)》的主干:
检查项目:店内的广告、代理品种;新、特品种;退货品种;临床合作促销品种;县内发布广告的品种。这些品种问题相对比较集中,有冒充文号的、有“地下”交易等行为,隐藏较深,只有利用现代化手段立体协作,才能露出“马脚”。
重点项目:由于前期经过认证这一关,在相关制度等软硬件部分有许多不需要去检查,因此,应该把精力放在:质量负责人是否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是否每年进行体检;是否分类陈列和储存,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混放等等,将《现场操作规范》精简为20个小项目,且做必须做好的项目,便于记忆,使之一目了然。
具体举措:将需要检查的内容印制成牌匾,免费送给各经营企业,要求其上墙挂在店堂内,使他们时刻都绷紧GSP管理这根弦。并告知跟踪检查时是按照公示的内容逐项核查,这样就减轻了业主在日常经营中对GSP的畏难情绪,从思想形态着手,逐步付之于行动。
签订责任状,奖罚分明
明确责任。监管者应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市场没管好,与监管人员有很大的关系,监管者放松对相对人的要求,就是放松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要求,就是渎职行为。相对人如果不按照市场的要求去做,将会被市场抛弃。
检查项目公开,就必须严格地去抓贯彻。先要求GSP跟踪范围内的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市场监管人员再与其签订监管协议,协议的内容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发现缺陷项目在3项以下警告、3至5项限期整改、6至8项罚款、9项以上收回认证证书等措施;对工作做得好的药品经营企业年终授予“守法经营企业”,并向上级药监部门推荐为“AAAA信得过企业”。将这些措施与药品经营企业对接,把监管人员与相对人联系在一起,思路清晰、责任明确,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