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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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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优化配置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使居民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为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福建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定额补助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相应补助。从今年起,补助标准不低于社区每人每年15元,经费由省、市、区(县、市)三级财政分担。

按照社区卫生服务需求,福建构建以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控中心为技术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其他社会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地充分利用区域内卫生存量资源,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功能与结构,引导、支持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到去年底,全省9个设区市的100多个街道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州市已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到县区,覆盖率为58.82%。

为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入社区服务,福建省有关部门出台办法,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和护士,可以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考试;鼓励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鼓励离退休的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福建还要求三级医院至少承担所在地1个市辖区、二级医院至少承担所在地2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责任,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目前,全省已有100多家大型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对。

为鼓励居民到社区看病,福建提出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至去年底,全省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已有7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列入当地医保定点机构。

从今年1月1日起,福建调整简化了省级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阶段医保费用个人分担比例,并在政策上鼓励引导参保患者选择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医,对在社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比例下降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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