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药监局将对所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进行重新登记及再注册,没能通过再注册的药品将退出市场。
对此,笔者有两点存疑。一是药监部门先是对药品批号大开绿灯,每年数万个的核发速度让美国等发达国家药监部门看得大跌眼镜,导致药企之间恶性竞争、回扣盛行,导致药价虚高、假冒伪劣药品横行市场。眼看着局势有失控之虞,又来个全部重审,会不会陷入审核、批准、造假、再审核、再批准、再造假的恶性循环怪圈?
二是如此大规模的全行业重新审核,费用由谁来承担?如果是药品企业承担,增加的成本会不会转嫁到老百姓头上?另外,药企为批准文号会不会不惜血本“公关”?重审过程会不会成为药监部门借机自肥的千载良机?谁来监督这个腐败高发区的权力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