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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郑筱萸案看监管不能不问“出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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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主导下的药监系统为何会频频出事?除了郑等人个人品质之外,我看恐怕与药监局“出身”也不无关系。

1994年组建的国家医管局其实只是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类似中国医药总公司这样一个角色,但因其经济属性而隶属于国家经贸委。当时国家医管局只管西药,中药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当时的药品真正监管机构是卫生部药政局。只是在后来的机构改革中,才将卫生部药政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合并到国家医管局,从而组建成国家药监局。而相应地,各地的药监部门也都以地方医药总公司为基础组建,它们尽管实行的是省垂直管理,但药监人员却大多来源于原地方的医药总公司。这一改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就把原来的被监督者变成了监督者,药监人员与企业以前建立的种种关系不但没有破除,反而得到了加强。在这种模式下,出现以药监特权来为某些医药企业谋利也就不足为奇了。

郑筱萸主导下的药监系统改革之所以存在很多弊端,根本原因在于监管缺失公正。在这一点上,我们与西方国家实施的监管机制差别甚大。美国的药品监管,实施的是专家审评机制,而且这一机制是透明的;日本的药品管理,是由517名专职和兼职医药专家组成的中央药事委员会进行讨论研究后,交由医务局进行具体监管的。他们的这种监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就有效地规避了企业利益对行政审批的影响,用制度确保了审批的公正。

从药监系统的腐败联系到不少地方生猪屠宰、酒类和烟草专卖等管理机构,其监管人员几乎都是从先前以经营为主的商业厅局机构分设出来的,他们在一手抓市场监管的同时还一手抓着自身经营发展,这种类似“左手管右手”的监管模式,究竟能起到什么效用,那就不言而喻了。

可见,对监管系统腐败进行审视的同时,我们也得仔细问问它的“出身”。如果在监管机构的改革中,能有效地破除企业与监管部门“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的内在格局,监管系统的腐败也许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监管部门的作用也许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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