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案引发的药监风暴正在逐步深入。日前,有报道称,郑筱萸儿子郑海榕因涉嫌此案,被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也被有关部门调查。一家三口悉数涉案,其背后形成的权钱利益链亦显现出来。(2月2日人民网 原载《第一财经日报》)
郑筱萸作为一个贪官与别的腐败分子没有两样,无非是利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但是,郑筱萸案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郑筱萸身为国家药监局局长,身居要职,掌官全国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权、监督权等,妻子刘耐雪任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研究人员,儿子郑海榕上海一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一家三口或利用职权,或以皮包公司为掩护,或受贿,或倒卖批文,发尽黑心财,是一起典型的“官商一体”腐败案。值得深思。
首先,郑筱萸案表明,“官商一体”腐败仍在变换着形式呈腐败高发态势。虽然,有关部门就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作了很多规定,如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子经商办企业须申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子不得在其父亲或母亲治辖区经商办企业等等。但是,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或变相存在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子违规办企业的现象。如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鹿崇友,为了洗钱,竟然把年迈的父母请了出来,成立“黑金公司”,让年近八旬的父亲任公司“董事长”,母亲任“总经理”。事实上,“黑金公司”是鹿崇友贪污受贿的“遮羞布”和“收款机”。又少数国企贪官,无一例外地以他人名义偷偷地成立私人公司,或经过投资将国企资产转移到个人公司,或直接侵吞公款。
其次,“官商一体”腐败通常成了贪官洗钱渠道,危害也很大。如郑筱萸违规审批“马甲”药品,儿子郑海榕利用“一正医药公司”作掩护,倒卖批文。这不仅乱用公权,而且还破坏公平竞争,扰乱药品市场,对13亿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通过儿子公司受贿,把钱洗白了。因此,“商官一体”腐败往往成了洗钱妙方。这也是“商官一体”腐败呈高发态势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官商一体”腐败是特殊的官商勾结。众所周知,官商勾结是一种常见腐败形式,它们是利益共同体,虽然它的“潜规则”很牢固,但总有一天会从内部不攻自破。青岛市原市长助理、原崂山区委书记王雁与奸商结成特殊利益集团,最终因“内讧”崩盘。但是,“官商一体”式家庭腐败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它永远不会从内部破裂,因为,他们是一家人,没有利益冲突,特别稳固。所以,它虽说不是官商勾结,但它比官商勾结更可怕,它是一特殊的官商勾结。
“官商一体”腐败现象并不是新事物,但是它以各种新面孔出现的时候,在初期和中期,一般难以甄别。如郑筱萸案,老子在北京,其儿子公司远在上海,很难抓到它的腐败“链结”,以至于三任总理批示,都难以攻破。直到其腐败衍生链条康力元集团总裁汤旭东出了“故障”,才把他拉下马。
郑筱萸案告诉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发展健康的市场经济,不仅要打击官商勾结,还要严惩 “官商一体”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