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筱萸当庭表示不服,其家属已经委托律师上诉。若二审终审判决后依然维持原判,还将由最高法院直接复核本案。
郑筱萸的辩护律师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的刘宁律师向记者表示,郑筱萸对判决结果当庭表示不服,目前其家属已经委托他们上诉。“这两天我们开始准备上诉材料。”对于前天的判决结果,郑筱萸的两位辩护律师张庆和刘宁均表示不便评论,有关细节因与家属有协议也不能接受媒体采访。从5月16日庭审到前天宣判,北京一中院对郑筱萸一案的审查只用了13天。知情人士指出,由于郑筱萸的级别和本案的高度社会关注度,北京市一中院对本案的审理高度重视。
从今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郑筱萸一审判决后,10日内可以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如果依然维持原判,还将由最高法院直接复核本案。“能否改判,很难说,但是我们会努力。”郑筱萸的辩护律师称。
对受贿高官判处死刑,一直比较罕见,当年成克杰和胡长清的判决结果曾令社会震动。从那以后,许多巨额受贿的高官均被判死缓,例如受贿702万的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1859万的四川省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受贿1900万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受贿1004万的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
在中国死刑收紧的情况下,对省部级的高层官员依然判死刑,这在近几年是少有的。前天,郑筱萸成为今年首位被判处死刑的部委级官员,此次判决距离郑筱萸案公开审理,只有短短的13天。
前天,外交部发言人姜瑜针对媒体记者询问时表示:“这反映了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专家何兵教授认为,郑筱萸案的判决结果并不令人意外,这是中央政府彰显反腐决心的一个信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这也表明了此案的严重性,反映了党中央反腐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案件没有任何的宽容余地。
据了解,法院量刑不仅看受贿的数额,还要综合考虑犯罪手段、情节是否特别严重,造成的社会危害是否重大等等。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的,个人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
何兵分析,高官受贿行为和一般普通官员受贿不同,高官受贿影响更恶劣,社会危害更大。“一个乡长贪污几百万和一个高官贪污几百万是不一样的。”何兵说,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中,不仅仅是郑个人破坏了国家法律,而且整个药监系统出了问题,权力机制出了问题。郑筱萸上任后问题药不断。尤其是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随之显山露水。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郑筱萸的受贿金额虽然相对而言不是很大,但因为他的受贿行为,致使国家和民众蒙受了巨大损失。也许正是考虑到他的权钱交易行为之卑劣和他胡作非为所带来的巨大损害,法院才向他敲响了死刑之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