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注重技能培训,轻视安全法律、适应能力等方面培训。
●过于程序化,效果差,对职业安全培训监察力度仍不大。
●未探索出宜于农民工接受的培训方式。
●知情权、劳动权等未得到尊重。政策法规培训仍是重点。
前不久,志愿者组织北京市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对北京、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上千名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输出前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的有736人,占有效答卷人数的78.8%;接受过培训的有198人,占21.2%,其中参加“技术学校”培训的占57.3%.较2004年提高了42.4%,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培训”的占13.1%。较2004年提高了9.8%,接受企业、NGO等其他方面培训的占29.6%。较2004年提高了16.8%。调查结果说明。输出前接受过各类培训的农民工比例有了明显提高,企业、NGO逐渐成为农民工接受培训的重要途径。
对于培训的效果,认为“不是很好,但让我有了一定基础”的占40.5%;认为“很好,让我顺利地找到了工作”的占23.2%;认为“什么东西也没有学到”的占19.9%;“其他”占16.4%。
岗前培训是保证职业安全的重要前提,然而北京市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在调查中却发现,接受过岗前培训的只有386人,占总数的35.9%。没有接受过岗前培训的有690人,占总数的64_1%。接受过职业安全培训的人中,认为“学到了自我保护知识,培训效果好”的占接受培训人数的44%;认为“没有学到什么,培训效果一般”或“不知道”的分别占接受培训人数的31.9%和23.6%;上岗前,单有专门培训如何使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占58.2%,“培训过”的占41.8%。
只有农民工准确而完整地了解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农民工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为此,北京市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在关于农民工接受相关政策法规信息传播的可达性的调查中.选择了2004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作为农民工了解度的案例调查。结果显示,有1100人不知道《工伤保险条例》这部法规,占总数的92.5%;只有89人知道有这部法规出台,仅占总数的7.5%。
为此,北京市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结合多年为农民工提供志愿服务的经验和这次调查,提出如下建议。
农民工培训应注重综合能力.尤其是自我保护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训。当前很多培训过于注重职业技能,在职业技能市场需求变化迅速,技能培训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的现实面前,培养农民工寻找自我发展机会的能力、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适应职业角色转换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应当成为当前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方向:而NGO直面基层、了解需求、不同于商业部门的特性,可以在农民工培训中发挥重要的探索及示范作用。
加强对农民工职业安全培训的监察,应将农民工自身对安全培训成效的评价程度,作为监察评估企业职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一些企业对待安全培训的认知远远低于技能培训,要么简化程序草草了事,农民工听得一知半解,要么干脆置之不理。
应将政策法规培训作为农民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很多农民工甚至很多用人单位并不清楚“单位必须对员工进行岗前劳动安全的教育和培训”等政策法规。让从业人员懂得所从事的工作、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知晓其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这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安全知识教育权。
应探索宜于农民工接受的培训方式。成人学习有其自身的特点,尤其是农民工群体。很多培训采取灌输式、过堂式,培训内容很难被农民工理解吸收。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比如增加参与式教学、案例教学、同伴教育,将术语化、理论化的知识转化成生活化口语,使培训的知识真正转化为农民工自身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