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曝光一些无良医院的种种“骗术”,提醒消费者“睁大眼”
年年3·15,今又3·15,今年的消费者权益日重点是“消费和谐”。“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因此在3·15来到之日,本报特别推出“医疗十大陷阱”的专题报道,旨在提醒人们注意,也请相关主管部门在监管上多下功夫,为老百姓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医疗环境。
陷阱一:小病当大病乱开大处方
上星期五,市民孙先生带着已经怀孕8个月的妻子去一家大医院检查身体,刚好那几天妻子有一点拉肚子,就问医生能不能吃药。医生说没问题,随后就给开了药。孙先生把药领出来一看,有4瓶,按照说明书上的最大剂量一算,可以吃12天。实际上,我妻子吃了一天药就好了,那为什么还要开这么大剂量的药呢?”
医生无非是为暗吃“回扣”或为完成无良医院的任务规定多拿提成。其中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吃“回扣”。中国医药的销售医院占85%,医药生产厂家在不择手段地抢滩医院这一巨大销售市场时,给医生的回扣是十分惊人的。一位业内人士讲,抗生素的回扣约为药价的15%,肿瘤药物的回扣是30%。

图:动不动就给小孩输液,似乎已经成为医院的一种“习惯”
陷阱二:药品成倍加价由患者扛
市民郭某因患感冒多天到某医院看病,医生在询问发烧几天、检查完喉咙后,就给开了4天消炎点滴和抗病毒冲剂,医院划价金额为672元。后来,她选择到药店买药到社区医院打针的方式治疗,不到200元便治愈。目前,为了降低医疗费用,不少消费者不得不“看病在医院、买药在药店”。然而,一些医院要么不让消费者将处方带出医院,要么消费者拿着处方后到处买不到药,消费者只好被迫接受医院药房的高价药。
一种药品从进医院到患者手中,价格往往要翻三四倍甚至十几倍。山东某集团生产的“珍棒牌”阿莫西林胶囊医院购进价格是每盒(20粒×0.25g)4.2元,而卖给患者的价格是12.6元,盐酸左氧氟沙星针剂的单价是每支2.1元,深圳某医院的价格是每支22.4元。医药不分,以药养医成坚硬的利益链条,这就是至今医药无法分家的原因。
记者的一位朋友是医药代表介绍,据她介绍,医药公司批发的药一般都不贵。通常,医院购买药品,要经过院长、主管院长、药械科长几道关卡,每拿下一道关卡,药价都要价码。到了住院部的科室,大夫开药还要提成。这么多人吃“药”,怎能不使药价逐渐离谱?
陷阱三:收费打包混淆收费项目
古小姐在电视上看到一家民营医院,打电话向他们询问治疗宫颈糜烂的手术费用,他们说手术费用大概100多元。去年11月,古小姐就去了这个医院就诊,从挂号到医生诊断结果出来总共交了4次费用,共计215元。每次都有一个人监视着交费,而且开票时故意把检查和治疗费表述得很含糊,手术还得另外交费,一次300多元。至少做7次,总共要2000元手术费。后来,古小姐又去了另一家医院做相同的检查,做了一次激光开了些药,诊断加治疗总共才190多元!
没有得到病人同意,胡乱开药,乱作检查,让病人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支付巨额医疗费用;有些医疗机构甚至把国产医疗仪器当作进口仪器向病人收费;一台国产多功能监测仪竟然被分解成几个项目分别收取治疗费。
陷阱四:滥用药物造成久治不愈
市民曾小姐的女儿六个月时第一次生病,因扁桃体发炎、高烧到儿童医院看病,医生便开出了昂贵的先锋六号注射液给小孩冶疗,第一次的病情很快就治愈了。可一年多后小孩再次发烧,也是扁桃体发炎,医生没有看以前的病历,只是根据病情采取了用青霉素治疗,可连续三天过去了,不同的医生用的药物基本一样,但小孩的高烧还是没有退,再去医院复诊时,换了另外一个医生,她翻看了小孩以前的病历,就给她换了先锋注射液,经过两天的治疗,小孩的病情才好转。如果不是第一次看病时医生就对这个婴儿注射了先锋,这么小的孩子用青霉素治疗应该是有效的,但医生当初为了开一点贵的药给患者,却将仅几个月大的婴儿变成了“耐药一族”,此次生病五天竟花了1000多元!更为可怕的是这个婴儿以后抗感染都将“非先锋不能有效”。
陷阱五:雇个医托蒙骗患者就医
去年4月,徐小姐因意外怀孕到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就医,一到门口,就被几个妇女拦住了,说是医院里面正在消毒,今天不营业,又问她哪里不舒服,说她们知道附近有一家“医院”的医生很不错,叫她和她们一起去。本来意外怀孕让徐小姐的心情就很不安,听了她们这么说也就不知不觉地跟着她们往前走,十分钟后来到一“边防门诊”,妇科“专家”给她检查后说,她患有宫颈糜烂、盆腔积水等多种妇科病,如果要做流产,得先进行治疗,“如果不及时治疗,造成感染后可能会影响今后的生育”。结果一天下来,治疗费就接近2000元,而且还让她第二天再去。不放心的她第二天又到福田妇幼保健院去找医生检查,医生说她根本没有妇科病,她上了“医托”的当。
陷阱六:非法出版物吸引患者眼球
一本本印刷精美,内容却低俗的类似杂志的出版物被深圳广大社会医疗机构定期出版并在周边免费派发,对一些判断能力极低的打工阶层是一种很大的诱惑。
本报去年进行“无痛人流”专题报道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90%的社会医疗机构有自办刊物,而且在刊物上刊登没有任何批文的医疗广告,同时还刊发一些充满“性”“一夜情”“二奶”等内容低俗的文章,并对外派发。据龙岗区的一家门诊部的老板称,他们的刊物是每月定期出版,每期印量达二十万册。一些打工仔打工妹误以为那是正规刊物,对刊物上的广告深信不疑,被坑蒙拐骗的事情就会一起接一起的发生。
陷阱七:利用名人效应诱导消费
最典型的就是北京某民营医院聘请明星“不孕不育专科”的事件,全国无数患者对明星的说词深信不疑,为了圆孩子梦,纷纷不远千里上京治疗,花了巨额的治疗费却仍然没能生出一男半女,有的因此导致婚姻破裂。
工商部门提醒,医疗消费不同于日用品的消费和食品的消费,明星、名人代言是一种纯商业行为,他们一般都没有接受或使用过所宣传的医疗服务和产品,无法对服务或产品的疗效负责,如果盲目相信他们的代言,定会受其误导并贻误病情。
陷阱八:专治疑难症广告多虚假
一些社会医疗机构在宣传中大打“专治疑难杂症”牌,心血管疾病、皮肤病、不孕不育、男科妇科、糖尿病甚至癌症等疾病往往是这些医疗机构最“擅长治疗”的。甚至现阶段一些医疗界公认尚无良好治疗方法的疾病,也成为他们“精良医术”可以解决的问题。实际上,由于一些顽疾、绝症不易治愈,有的仅仅是控制病情发展和延长生存时间。打着“效果显著”的幌子宣传疗效,使消费者上当受骗。

图:虚假的专治疑难杂症的广告十分吸引患者的眼球
陷阱九:无证也敢做整容变毁容
由于医疗美容利润丰厚,一些只获得生活美容资格的美容院,在没有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扩大经营规模,打起医疗美容招牌,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将并无医疗美容资格的美容师“赶鸭子上架”。这些单位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美容质量和美容效果均难以保证。更有甚者,将顾客的整容变成毁容,给顾客的一生都带来影响。
记者曾于去年3月28日报道的“十万金丝美容除皱无效”的报道便是如此,一家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公司以私自售卖交为顾客注射金丝在身体的多个部位,导致顾客面部肌肉紧张、表情怪异,给顾客留下了永远的“痛”,而这家公司因为受到多个部门的查处而关门歇业。

图:文眉和针灸减肥都是需要《医疗美容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项目,美容院却在大做广告
陷阱十:假冒老专家坑你没商量
一些社会医疗机构为了吸引患者就医,往往会将自己的医生进行过度包装,一些医疗机构斥巨资在媒体广告上将自身的医疗水平和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宣称其具有多年行医经验的“专家”,对一些特殊疾病能“精确诊断和有效治疗”,诱使消费者对其“高超”的医疗技术深信不疑。而实际上,所谓“专家”的资格及治疗水平并不高超。
去年被本报曝光的西丽的一家门诊部在门口的宣传招牌中宣称其妇科医生是解放军某医院的主任医师、博士,尤其擅长“超导无痛人流”,而后经南山区卫生监督部门查实,该妇科医生其实只是一个专科毕业的普通医生。

图:内容低俗但印刷精美的非法出版物是典型的“文化垃圾”
温馨提示
医疗维权市民有捷径可走
对于目前市民普遍关注的医疗维权,深圳市卫生监督所称,医疗维权也是可以走捷径的。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时,首先要弄清当事医院、当事医生是否具备相关资格,如果没有,就是非法行医,只要向卫生执法监督部门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作出非法行医的认定,就可以不做医疗鉴定,向法院起诉;另外一个要点是掌握相关证据,比如病历、票据等等,一定要保留好,因为只有留好这些证据才能维权有据。如果你在就医过程中遇到过权益受损,拨打电话或登录向举报,监督执法人员将立即出动,对你的举报展开调查,并及时进行处理。患者若知道相关法规,就不用去搞鉴定耽误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