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医院可以凭发票退药
市民张小姐前几天到市内一大型医院皮肤科就诊,医生给她配的药中有两盒药片。现在其中1盒药片还没吃完,她就感觉病好了,剩下的1盒还没有拆封,用不着吃了。
“这种药片挺贵的,好几十元一盒,自己不吃了,能退回给医院吗?”张小姐问,“如果不能退,有没有回收合格药品的机构?不然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过期啦!”
各部门:按常理不能退
记者首先咨询了消协,对方说按常理不能退,除非药品有问题。要避免配药太多用不完带来的浪费,在医院医生开药时就要核对药单,与医生商量开适量的药。
再咨询药监部门,对方说一般不能退,除非医院同意退,这时医院有自主权。目前有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没有回收合格药品的机构,私下卖也涉嫌非法销售。
问到张小姐所就诊医院的总务科,不料对方说:“当然不能退了!就像你去超市买来东西,你突然不要了可以退回去吗?这么简单的道理还用问吗?”
各医院:退药要符合条件
记者再次询问了张小姐所就诊医院的医务科,这回却得到了令人转忧为喜的答复:能退!对方说:“只要药品没拆封,没过保质期,凭购药发票到门诊办公室来退吧!”
记者随后又咨询了几家大型医院,得到的答复大体有两样:
其一,第一医院和李惠利医院都说,只要药品包装完好,凭购药发票可退,附加条件是有时间期限,前者要求购药半月内(同时药品在保质期内)可退,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后者要求购药一周内可退,这是因为药品价格浮动快、药品在家庭长久放置难保证内在品质等因素所限制。
其二,另两家大型医院则明确表示配出的药品不可退回,除非该药品对患者有不良作用,患者服用后产生了不良反应。 记者 陈远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