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负责我国控烟宣传教育的卫生部社区卫生司健康教育处处长李新华介绍说,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2009年1月所有卷烟制品包装要印上不低于面积30%、并且可轮换的健康警语,包括骷髅头像等警示图标。
还需配合其他措施
不可否认,骷髅头像等警示图标印上烟盒,对吸烟者而言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和积极意义。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戒烟工作还面临着种种的不足:因为烟草行业是纳税大户,相关部门的戒烟力度显得有些暧昧和轻飘;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的警示牌倒是不少,但起到的作用有限;各类媒体上变相的烟草广告无处不在,相关的惩罚措施没有被严格执行。
在戒烟问题上,仅仅把骷髅头像等警示图标印上烟盒是不够的。政府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戒烟政策,对公共场合吸烟者进行严厉惩罚;更重要的是,要对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正面教育,从根本上认识“吸烟有害健康”的道理,并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方式,让青少年树立健康的成长观念,这才是治本之策。
健康的想象而已
将“骷髅的头像”等具有强烈视觉冲击的图案印制于烟盒之上,除了体现中国烟草行业接轨世界的形式正义外,它能阻遏烟民们吞云吐雾的欲望吗?显然很难。因为烟民们对“烟害”并非懵懂无知,而在于一种深入骨髓的烟瘾。在烟瘾面前,再恐怖的健康警示也会成为效果寥寥的“麦田稻草人”,依靠其达到公共健康的目的只能是虚妄的健康想象。
笔者以为,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立法精神存在着次优意涵,其着眼点立于“控烟”层次,而非掘墓式的“禁烟”,对烟草行业实行的是市场限制和广告约束,对公共场合的禁烟范畴局限于特定区域,对烟民则是赋予想象的意志力,希望以自律来减少烟害。就现实语境看,中国烟草污染的公共健康环境远非加入一个公约或用骷髅的恐怖威吓就能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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