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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肌无力危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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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指肌无力症状突然加重,出现呼吸肌、吞咽肌进行性无力或麻痹,而危及生命者。


【治疗措施】


肌无力危象:

甲基硫酸新斯的明1-2mg肌注或0.5-1mg V.D,日总量6mg。

胆碱能危象:

立即停用抗胆碱酯酶药,阿托品0.5-2mg V.D或肌注15-30分钟可重复至毒蕈碱样症状减轻或消失.对抗烟碱样症状,解磷定400-500mg加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中静滴,直至肌肉松弛。

反拗危象:

停用一切抗胆碱酯酶药至少3天后从原药量的半量开始给药,同时改用或并用激素。

【临床表现】


根据诱发危象病因不同。而分为:

1.肌无力危象:

即新斯的明不足危象,常因感染、创伤、减量引起。呼吸肌麻痹、咳痰吞咽无力而危及生命。

2.胆碱能危象:

即新期的明过量危象。除上述肌无力危象外尚有乙酰胆碱蓄积过多症状:

①毒蕈碱样中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瞳孔小、多汗、流涎、气管分泌物多、心率慢;

②烟碱样中毒症状:肌肉震颤、痉挛、紧宿感;

③中枢神经症状:焦虑、失眠、精神错乱抽搐等。

3.反拗危象:

难以区别危象性质而又不能用停药或加大药物剂量改善症状者,多在长期较大剂量治疗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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