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是药品等5类电视购物广告禁播令实施的第一天,北京市工商局对10则违法广告予以曝光,7则违法医疗广告和3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领到禁播令下发以来的首张处罚单,罚款总额23.42万元。其中3家医院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各罚5万元。
济华医院编造医生名字
济华医院在广告中编造在该院任职的“教授”、“主任医师”的名字和一些“患者”就诊的经历。经调查核实,该医院从未聘任过这些医务人员,广告中列举的所谓患者也不存在。此外该医院在广告中使用了未经注册的“北京宏大都中医药研究院济华医院痛风病治疗中心”的医疗机构名称。
五一医院虚构科研机构
五一医院在其广告中称:“三秒钟疣体自然脱落,愈后不留疤痕”等,在其自有网站中宣传“中英国际(北京)医学研究院是由中华医学会、英国皇家全科医师学会(RCGP)联合成立的科研机构”等内容。经调查,以上内容均为虚构。
燕竹医院炮制虚假病例
北京燕竹医院在广告中宣称该医院“以一位医学博士为龙头,带三位博士……治疗糖尿病及并发症,经数十万患者临床验证,疗效显著”。经调查核实,该医院只有一位博士,且根本没有临床验证报告,也没有数十万患者的临床验证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