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增朝已于1月15日转院了。”不久前,深圳山厦医院状告云南省政府后又主动撤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月17日,当《医药经济报》记者意欲了解该事件中“因讨薪不成而自焚”的农民工杨增朝的最新情况时,山厦医院医务科主任陈为民用略带疲惫的声音如是回答。
陈为民告诉记者,在各方领导的协调下,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的杨增朝已于1月15日转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后期治疗。山厦医院代交了转院所需押金3000元,并向杨增朝的妻子刘小丽赠送了3000元营养费。临转院前,杨增朝流着热泪说,山厦医院的医护人员是他的再生父母。
至此,“深圳山厦医院状告云南省政府”事件算是划上了一个休止符。
事件回放
“民告官”:告了又撤了
目标相同全力抢救
2007年11月25日中午,深圳山厦医院接到了深圳市120系统的急救电话,马上紧急出动救护车。10分钟后,救护车运回来的患者让医院的医护人员大吃一惊——全身上下都已被烧得像黑炭一样。
这名患者正是“因讨薪不成而自焚”的云南籍农民工杨增朝。据深圳山厦医院烧伤科主任、主治医师张家龙回忆,当时杨增朝全身烧伤面积达90%,深度烧伤面积86%,杨增朝因自焚所用白电油(无色透明液体,属于易挥发易燃烧的液体)中的化学物质中毒及吸入性呼吸道中毒,肺部遭到感染,出现了多项并发症,生命垂危。
面对这位生命垂危且极有可能无力支付抢救费用的病人,山厦医院选择了“先抢救、后交钱”。2007年11月27日,山厦医院为杨增朝进行了第一次植皮手术,手术中使用了从上海空运到本医院的异体皮。“仅此一项费用,医院支出了30多万元。”陈为民解释说,“只有上海才有这样的技术,你不花这笔钱行吗?”
手术后第二天,云南省省长秦光荣通过媒体了解到杨增朝的相关情况,并作出批示,“请从维护农民工权益角度加强与深圳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关注追踪此事的处理,并协调帮助解决杨增朝所面临的一些困难。”于是云南方面兵分两路,一路前往云南省宣威市倘塘镇新堡村杨增朝老家探望、慰问其家属;另一路由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总队总队长魏明等人组成“杨增朝讨薪事件调查组”,前往深圳慰问伤者,并与广东省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相关情况。
2007年11月29日,云南省有关领导及深圳山厦医院所属深圳市平湖街道办事处领导到医院指示“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深圳市龙岗区慈善会将3万元现金转到了“为杨增朝献爱帮困”专门账户,平湖街道办也举行了“为杨增朝献爱帮困募捐活动”。11月30日,魏明等看望杨增朝时也留下了1万元的捐款。
此时,一切迹象表明,事态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医院大可不必为杨的治疗费用操心,只要尽力抢救就行了。
高额欠费谁来买单
此后,山厦医院分别于2007年12月4日、12月21日为杨增朝进行第二、第三次植皮手术。
在两次植皮手术之间经历了一个特殊的日子——12月12日。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个日期最容易让人想起的是“西安事变”纪念日,而对于山厦医院的员工而言,它的意义则更为实际。每个月的12日是山厦医院发放工资的日子,然而2007年12月12日全院员工只能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则不能按时发放。
据了解,山厦医院是一个中等规模的私营医院,为救治杨增朝陆续垫付了的巨额医疗费,让这个有着320张病床、400多名职工的医院有些不堪重负。陈为民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山厦医院的医疗欠费已经累计达200多万元了,这次又突然增加了杨增朝的80多万元,完全打乱了医院的资金预算。”
据称,这是深圳山厦医院自2003年1月建院以来第一次发生“欠薪事件”。陈为民介绍说,医院烧伤科全体医护人员夜以继日、积极救治杨增朝,却因为杨增朝的医疗欠费,只能拿到870元的工资,这个数目只相当于平时工资额的1/3。
由杨增朝个人的欠薪事件引发山厦医院的集体“欠薪事件”,致使事件有了戏剧性的转变。一方面,山厦医院的医护人员继续对杨增朝进行救治,另一方面,山厦医院开始积极联系各方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事实上,就在山厦医院发放工资的前一天——12月11日,已经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山厦医院曾向云南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提交了一份《关于杨增朝救治及费用问题的情况报告》,希望借此联系相关部门解决费用问题。然而,医院得到的答复是“没法解决”。这一答复使院方大为惊讶,因为按照他们的理解,杨增朝自焚事件发生之后,云南省政府及深圳平湖街道办分别作为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此事,都曾做出了“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的指示,这就意味着相关部门会妥善解决杨的医疗费用问题。可是,现在医院因高额治疗费拖欠而发生财务困难时,却只得到了“没法解决”的答复。
而云南方面的理解却并非如此。据媒体报道,云南省有关方面当时曾经指出,云南省省长的一份批示不能解读为对医院及杨增朝本人医疗费用的承诺。此外,前往深圳看望杨增朝的工作组成员魏明只是表达过“我代表云南省政府看望杨增朝”的意思,他并没有被授权代表云南省政府做出任何承诺。
因为各方对事件的解读不同,山厦医院与深圳平湖街道办及云南省方面多次协商无果。在经济利益的现实考量之下,山厦医院无奈于2007年12月26日向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深圳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红会筹款医院撤诉
2008年1月3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这在我国法律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一家民营医院在民事诉讼中状告省级行政单位的省政府,并获得受理,这在中国司法史上是很少见的。
正当人们以为一场非同一般的官司即将上演之际,事件却突然峰回路转。2008年1月5日,由云南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和永春带队的工作小组来到深圳山厦医院。小组成员还包括云南省昆明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烧伤科专家以及云南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领导。更为重要的是,和永春一行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云南红十字会表示将有80万元的慈善捐款汇入深圳山厦医院的账户。
据了解,这次捐款是依照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协调帮助解决杨增朝所面临的一些困难”的批示去做的,云南省红十字会在小范围内找相关企业做了工作,资金中的主要部分是企业提供的援助,也有一些干部群众的捐款。如果有后续治疗费用,云南省红十字会也将尽力组织捐款。
2008年1月6日,杨增朝进行了第四次植皮手术。病房外,事件跌宕起伏的进展并没有影响杨增朝的手术,杨的情况正逐步转向稳定。
1月7日早上,山厦医院到龙岗区人民法院撤诉。1月8日下午,云南省红十字会的慈善捐款到帐。此外,深圳有关部门考虑把杨增朝转到深圳市公立医院进行后期治疗。
1月15日,已脱离生命危险的杨增朝被转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截至转院时,杨增朝在山厦医院的医药费用共计86万多元。陈为民表示,状告云南省政府是事出无奈,作为抢救危重病人的医院,山厦医院还是希望在事发地政府领导的帮助下解决医疗费用问题。对于6万元的余款,山厦医院将在本地政府部门协调下,与云南省红十字会等各方面作进一步沟通。
至此,随着杨增朝的转院,这一事件对山厦医院而言算是暂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