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黄金一小时”,在医学上指的是病人在遭遇致命创伤时,若是能在最初的一小时内得到及时的救治,就可以大大提高患者的生存率、降低致残率。因此,对于车祸、脑中风、溺水、自然灾害等突发危险中的危重病人而言,这最初的一个小时便如同黄金般珍贵。
如果是因为发现不及时或者送院的交通不便而耽误了这黄金一小时,便已经让人惋惜不已;而如果危重病人已经及时送到医院,却因为无人“签字画押”或者没有交齐押金而错过了这黄金一小时,则更是让人觉得难以接受。在抢救的时候,每一秒都是千金不换的。
每当说起医院见死不救造成患者死亡的问题,总难免让人想起2000年7月的那个仲夏夜悲剧,想起那个本不该逝去的幼小生命。
年仅3岁的小毛毛在被烫伤后先后到乌鲁木齐地区4家医院求救,都没有得到收治,4个多小时后,小毛毛因延误了治疗时机在第五家医院不幸死亡。最令民众不满的是,据现场目击者称——孩子烫伤后衣服一脱下来连着皮肤都褪掉了,在场的大人都吓哭了,但他们所求助的一家医院的值班医生只是隔着两米多远看了孩子一眼,就很不耐烦地提出要两万元住院押金。孩子的父母由于未带足押金而被医院无情地拒诊,他们不但失去了抢救小毛毛的“黄金一小时”,甚至连挽救孩子的最后一小时也没能抓住。
事后,在舆论道德的法庭“宣判书”上,小毛毛的死因并不是“严重脱水休克”,而是令人心寒的“医院见死不救”。
无论如何,人的生存权是处于第一位的。此后,全国各地的医院都纷纷推出先救人、后付费的“绿色通道”,免除繁琐的手续、免除巨额的押金、集中医院的资源、一路绿灯就是其特点。于是,在人的生存权得到了充分尊重的时候,医院却不得不考虑一下自己的“生存权”了。
呼吁对“绿色通道”的呵护,其实就是解决医疗救助费用没人埋单的问题。有人会说,医院多赚钱啊,一点点欠费不会威胁到医院的“生存权”。且不说医疗救助费用本就是医院合法的收益,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医疗欠费问题一直是威胁着医院财务安全的危险因素。一些大型三甲医院每年都会有几百万的医疗欠费,小一些的民营医院就更加吃不消了,于是不少医院甚至有了这么一个怪异的编制——“讨债办”。
因此,警方联动医院的抢救机制的出台让人眼前一亮。但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一些与警方签署协议的医院内部人士表现得喜忧参半,一边赞不绝口,一边长吁短叹。
武警广东总队医院负责人认为,在这个机制中政府和警方相当于作了信誉垫支,事后又由警方配合追款,大大减少了医院对欠款、逃款现象的忧虑,其一最大程度地降低伤者死亡率,其二有利于司法公正,其三保证了医院的经济利益,可谓三赢。
然而,也另有医院内部人士指出,警方的协助并不是万能的,理论上警方能够更容易地找到相关责任人,但在现实中,追回了人并不一定意味着追回了钱。而且,这也确非治本之策。
显见,我们还应为呵护“绿色通道”倍加努力。或许,如法学家所言,立法保护会是一条“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