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9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医改课题组”主办的“新医改与医药产业发展”论坛上,医生自由执业这个话题再次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由于目前公立医疗机构占的比重非常高,医生这个职业基本还是属于所谓的“体制”范围之内的。有观点认为,就中国目前各项制度来说,短期内还是迈不开“医生执业自由化”这一步。但如果忽略这个问题,又将影响到整个改革的进程。
“自由化”盘活优质资源
医生在许多国家都是属于自由职业者,他们或者与国家签订雇用合同,或者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比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医生都是自由职业者,在澳大利亚,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都是“自由”的,他们跟国家签定合同,跟医疗保险公司也定合同。也有一些国家的部分医生是政府雇员,一部分是自由职业者。比如在英国,基层医生基本上是个体或者合伙执业,但是在西班牙,主体是国家供给。
我国公立医院的医生虽然都是所谓的事业单位定点注册的,但实际上,自2000年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允许医生兼职以来,医生兼职已合法化。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天坛医院副院长王拥军教授对记者透露:目前我国周末兼职医师的比例至少达60%,尤以知名专家为多。
事实上,对医生自由执业或者说对“多点注册”制度,不同年资的医生态度是不一样的。“我当然希望能够自由了,”资深医师王拥军笑着说,“关键是政策允许,但是医疗风险一定要有保障,否则医师承担不起。”年轻的医生更多选择编制内的公立医院。“福利待遇是最重要的”,一些年轻医师在表明选择公立医院的编制内医师的原因时这样说。而一位刚从医科院校毕业的“准医师”告诉记者:“当前民营医院更多需要的是知名专家,很少要我们这样刚毕业的。我会首选公立医院,以后业务水平得到认可了,或许会考虑去民营医院发展。”
北京医院医学工程部刘贵兴认为,这些不同的选择揭示了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优质的、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比较短缺。事实上,刘贵兴说,资质高的医生“走穴”率非常高。院长对知名专家的要求是:重要的会诊、重要的医疗行为要在场,其他的时间,专家们可以自己决定。
刘贵兴说,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既然优质卫生资源这么短缺,为什么不在政策上采取一些措施?应该激活医生这个资源的能量,使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应该纠缠在公立还是私立这个问题上。刘贵兴认为,这次医改忽略了人力资源改革这个问题,如果不很好解决这个问题,其他的改革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短期内难以“自由”
“就中国目前各项制度来说,我估计短期内还是迈不开这一步。”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说。宋晓梧曾在1998年至2002年担任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工作班子负责人,组织参与了医改一些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他透露,相关问题曾做过专门的课题研究。
宋晓梧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仍然占据90%以上,十年来民营医院的发展很慢,占比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这是因为工资待遇、技术职称评定、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局限,阻碍了民营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发展。公立医院基本上实行的是事业单位制度,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相差得很远,这就阻碍了公立医院慢慢往民营方向发展。正是因为这些实际的利益导向,宋晓梧认为目前还不具备医生自由执业的条件。
“关键是政策,当前如果完全摒弃计划经济配置,会有更多地方缺医少药。”王拥军对短期内医师的“自由”也不持乐观态度,认为直接触及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不平等问题。但对于社会一些人士担心医师一旦“自由”后,会产生对患者不负责任的问题。王拥军教授告诉记者:“应该不会出现这种现象,毕竟知名专家首先有个名声问题,其次行医的医院也相对固定,责任不会旁贷。”
“认为医生完全是自由职业者,或者完全是政府雇员,要考虑历史缘由、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包括政府的监管能力等各方面的相关措施及制度。”卫生部政策法规司二处副处长钟东波这样阐释“自由”的可能性。医生自由,还要建立一个系统,包括医生和医院怎么样分担责任的责任体系,社会保障体制,医疗责任风险保障体系等。这需要制定非常多的配套政策。
对医生自由执业的概念,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其实与政府雇员是一回事,都应该是一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只是雇主不同而已,这个方向就是市场化的方向。顾昕指出,目前在公立医院中恢复计划体制、收支两条线、集中采购及招标,是医生成为公务员的前提。但顾昕强调把医生纳入公务员范畴是很不合适的。医生本质上应该是高技术、高风险、高收入的职业。但公务员体制不可能给医生高薪,就会造成没有人选择医生这个职业,长久来看,医生就会短缺。
钟东波透露,这次在医改方案里,将要探索医生多点注册制度。但他强调这仅仅是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