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5日召开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一年期短期借款 9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