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京医药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日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春药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据悉,南京医药直接与间接合并持有同春药业52.059%的股份,南京医药拟为同春药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信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2007年2月5日至2008年1月25日)。同春药业将在授信额度内分批分次与兴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公告称,截至2007年2月5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4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3900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王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