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中国柠檬酸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中国主要的柠檬酸对欧出口企业分别征收38.8%-49.3%的临时反倾销税(原欧盟对中国生产的柠檬酸及其盐类进口关税税率为6.5%),其中对丰原生化的柠檬酸初裁临时反倾销税为42.2%,临时反倾销税自2008年6月3日起征收,征税期限6个月。
预计2008年12月,欧盟委员会将对中国柠檬酸反倾销调查做出最终裁决,最终裁决结果公布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