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耀氨基酸向天津中新药业索赔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Tianjin Jinyao Amino Acid)向本地挂牌的天津中新药业(Tianjin Zhong X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rp)发出法庭传票,向后者索取3亿1532万元人民币(约6577万新元)的股权转售价及相关律师费,及另外一笔341万人民币(约71万新元)资产转移价格差异。
天津中新药业在1997年1月10日与三家企业签署股权转移协议,收购天津金耀氨基酸属下三家企业部分股权,其中一家是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Tianjin Hualida Biological Engineering)。
1997年3月5日,天津金耀氨基酸、天津中新药业与中国投资银行的天津分行达致协议,天津金耀氨基酸拖欠该银行的441万美元将由天津中新药业承担,但这笔贷款可以和天津华立达生物的股权转售价相互抵销。
扣除了这笔银行贷款,目前天津中心药业仍拖欠天津金耀氨基酸大约3亿1532万元人民币。天津金耀氨基酸认为它较早前与天津中新药业签署的协议仍然有效,它有权力在任何时候向后者索取这笔钱。
天津中新药业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公司胜诉的机会相当高。公司日后将宣布以上案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