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药业于2008年7月15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5月26日签发的(2008)渝一中法民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就重庆健桥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诉公司“科泰复”牌双氢青蒿素哌喹片侵犯其专利权一案进行初审判决。
该判决书认定公司知识产权侵权事实成立,判定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科泰复牌双氢青蒿素哌喹片;判定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销毁判决生效前生产的科泰复牌双氢青蒿素哌喹片;赔偿原告重庆健桥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元。本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公司将于近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