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要闻 | 工业企业 | 流通企业 | 医院专栏 | 药店专栏 | 国际制药公司 | 上市公司
您现在的位置: 华源医药网 > 医药企业 > 药店专栏 > 药店动态 > 文章正文
武汉新规:3月1日起新开药店须配执业药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楚天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4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郑志方 通讯员 罗志报道:昨日,记者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武汉市药监局将在零售药店,全面推行执业药师制度,武汉市城区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均需配备执业药师。

据了解,这一制度规定,武汉市城区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处方审核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均应配备执业药师。其中营业面积超过15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零售药店,应不少于2名执业药师,乡以上连锁总部与门店之间,以及各零售药店门点应实施计算机管理。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现有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近2000人,每年仅药学专业大专以上的毕业生有400多人,加上零售药店现有近4000名药学技术人员队伍,社会潜在的人力资源相当丰富。新规定将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各企业应充分做好内部挖潜和对外招聘工作。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乌鲁木齐药店互抄药价竞争激烈
联合博姿进中国
药店 净化与发展和谐奏鸣
2007,药品零售的痛与快乐
增长不会低于去年
并购,寻找下一个支点
药品零售模式势必嬗变
2007:谋定而后动
更强硬 更直接
社区用药降价
推荐阅读
最新报告

华源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1996-2006 HYE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源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