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要闻 | 工业企业 | 流通企业 | 医院专栏 | 药店专栏 | 国际制药公司 | 上市公司
您现在的位置: 华源医药网 > 医药企业 > 药店专栏 > 药店动态 > 文章正文
南昌出新规 新开药店面积不少于100平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信息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2日,记者从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江西省日前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出台了新的规定,南昌市区新开办的零售企业经营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全面记录、控制药品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网上实时监控。将实现药监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网络信息化监督管理。

江西省还规定,在南昌市区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其他设区市市区经营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县城以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药师,其中1名须是执业药师。(邱志晖 熊波 万晶)

字体:【 收藏本站】 【推荐】【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记药店大包会暨民营医院大包会
好多单体店赶场“淘金”
京城首个“放心药联盟”成立
三种“伟哥”获批进药店零售
Caremark争夺战尘埃落定
“三把火”整治驻店促销
从药店到药品超市这个“槛”要怎么迈?
想贴牌,先掂掂自己的份量
“我们是专做OEM的联盟”
平价的红舞鞋不好穿
推荐阅读
最新报告

华源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1996-2006 HYE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源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