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笔者经常拜读中国医药生产或供应领域的“品牌专家”或“渠道专家”在各类专业媒体上发表的有关品牌药被零售领域,特别是被零售业中的“黑马”平价药房拿来为开拓市场“祭旗”的文章。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其“品牌情结”,也不难看出“品牌制胜”的战略思想,更不难看出对零售业将品牌药拿来“祭旗”不以为然抑或有些恼怒。笔者以为,如果换位思考,则完全可以理解。
虽然由于各自所处的市场位置不同,各自所享受的“俸禄”来源不同,看问题的立场就有差异。但若想要解决问题,首先要找到发生事故的原因,然后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再将解决问题的办法执行到终端。那么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可能会出现品牌药到处“山河一片红”的大好局面,若还仅限于“高处不胜寒”的境界,则更可能出现“曲高和寡”的局面。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什么是“品牌药”?现在市场上流行的大多数品牌药,是利用其“商品名”而改头换面,典型的“换汤不换药”,只要是行内人士一看就明白。如“对乙酰氨基酚”就衍生了许多种“品牌”感冒药。当然,“品牌药”最大特点是,其品质疗效确切,其疗效确切的前提不是研发创新,而是利用传统药物的基本属性。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的需要,生产企业盈利模式的需要,由于消费者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其精神情感需求不断增长,也给“品牌药”的“造星”运动奠定了市场基础。于是乎,各生产厂商,特别是前些年资金运作能力较强的生产企业,不惜重金打造“品牌药”:在各类主流媒体高空广告轰炸,各种公益公关活动层出不穷,终端的快速发展,也为品牌药提供了交易平台。久而久之,也就成就了生产企业的“黄金大道”和媒体的“钵满盆盈”。但消费者确为品牌药高昂广告费买了单,零售终端由于品牌药顾客要买,不由得你不卖,其毛利确是微乎其微,甚至形成“多卖多亏、不卖不亏”的局面。零售商不但不赚钱,反而要现金购进,辛辛苦苦造就的强大销售终端,又要被“品牌药”拿来做“货币惊险一跳”的最后平台。实在处于矛盾中,实在是有些心不甘,情不愿。
其实,终端将“品牌药祭旗”,也是出于无奈,是迅速占领市场份额的需要;更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精神需求,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模式。因为品牌药已经具备市场份额大的基本属性:高知名度,广美誉度,疗效确切,质量上乘,价格透明,终端无利。所以,终端拿来“祭旗”,则是情理之中,正所谓:你有你的营销模式,我有我的经营方式。那么,要解决这一问题,方法其实很简单:市场购成的三方——生产厂商、零售终端和顾客都“赢”,矛盾就解决了。也就是利益再分配的问题。但笔者认为作为生产厂商不顾及终端利益也行,因为你要的就是市场份额,终端拿你的药来祭旗,也是帮助你实现更多占领市场份额的目的。只是时间长了,消费者从感性回归到了理性,而药店的专业水平提高了,店员对顾客专业咨询指导做好了,到时候想“祭旗”,可能也不现实了。